第四十四章 蛇怪啊(1 / 2)

下位的格罗姆带给罗杰的能力就是岩石皮肤,微微变成大理石色的皮肤会变得颇硬,刀子跟针无可奈何——而且好像也不怕一般的火焰。更多的魔法他们没敢试,要知道有些伤害性的魔法不应该是二年级的小巫师用的出来的。这一天是见识洛哈特的教学能力的日子——听说他之前已经搞出了大笑话来着。

他在格兰芬多的课上放出了康沃尔的小精灵,然后整个课堂搞得一团糟,自己也逃出去了而将学生们丢在教室而今天是赫奇帕奇见识洛哈特的本事的时候——看来这货吸取了教训,没有第二次拿来什么魔法生物,而是单纯地在课堂上吹牛,吹那些写在书里的牛。

这家伙口才不错,听他说书倒也蛮有趣的。斯内克也是听得津津有味,这家伙别看他是从其他巫师那里偷来的经历,但是这其中都经过了他妙笔生花的修饰,而且还有合理的想象“这人实在不该是在魔法世界里混的,要是去麻瓜世界的话。区区罗琳算个屁啊。”斯内克暗自点评道。

在洛哈特的课上有一点好,只要你装作认真听讲而且还用崇拜的小眼神看他的话,下面做点自己的事情这家伙沉浸在表演里根本不会管。而斯内克就公然摊开属于他的那本魔法书,打开笔记本在写写画画,时不时抬头“崇拜”地打量洛哈特一眼就行了。以斯内克现在的名气跟在学院里的成绩,他不会是洛哈特拉上去表演的目标

一边在研究肖恩的火焰魔法,斯内克一边还在想之前海格的喜悦,看见旋风长大他好像比斯内克自己都开心——这个人是真的热爱魔法生物,而且是越凶残的越喜欢。斯内克记得上一年他被迫送走三头犬之后那种萎靡不振的样子,那么大一个半巨人表现出这种样子,确实让人十分同情。

吃午餐的时候,罗杰过来了,“抱歉,好像没机会。”他说,斯内克让他去偷金妮的笔记本,虽然搞不懂这是为啥但是罗杰去做了,然后他发现没机会。斯内克点点头,“没关系,拿不到就算了。我们有得是机会。”他记得金妮不久之后大概就会打开密室,释放那条蛇怪出来。

对于蛇怪,斯内克是挺羡慕的——因为这种千年的魔法生物几乎一身都是宝,你直接可以当它就是金加隆构成的生物。对于缺钱的人来说,这不就是外快么?罗杰坐下之后也直接开口问,“你想要笔记本干啥?”肖恩这时候也来了,“什么笔记本?”

斯内克大约想了十秒钟,他示意这两个人跟着他到角落里吃饭,顺便就将霍格沃茨城堡之中拥有密室,而密室之中有一头千年的蛇怪这件事给说了出来。“根据某些可靠的渠道,我知道了这个消息,而我让你去偷金妮的笔记本就是因为这个黑魔法道具是解开密室之秘的关键之一。而我们真正要搞定的是怎么弄死一头蛇怪,而且还要将它变成我们拥有的金加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