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尘小声冲沈娇抱怨:“娇娇,你四叔现在可越来越奸了,一点亏都不愿意吃的。”
沈娇俏皮笑道:“顾叔您以前也从没在四叔手里得着便宜,吃亏是福,多吃几次就习惯啦!”
顾尘登时气结,没好气地瞪了眼沈娇,将本要夹给沈娇吃的刺生送进自己嘴里了,还有意嚼得咯吱响。
沈娇乐了,故意气他:“顾叔您多吃点,我和四叔都不爱吃生食,这一大盘子都给您。”
刺生是倭国的饮食习俗,其实还是由华夏传过去的,华夏在周朝时就有食鱼脍的风俗,到了唐宋时,鱼脍文化达到了极盛,上至皇帝妃子,下至平民百姓,都十分喜爱鱼脍,倭国唐朝时来华夏学习,顺便把这些都带回去了。
严格说起来,除了倭国的那些个变态文化外,其他的文字、服饰、武器、饮食等,哪样不是华夏引进的?
所以说世界上最忘恩负义的民族,倭族认第一,其他无人敢认第二。
沈娇本身就不爱吃鱼脍,赵四更是不吃,虽然他以前在执行任务时,连鼠脍都吃过,可那是没有办法,现在他却是一点都不愿意吃的。
顾尘气呼呼地把一盘子刺生捧到了自己面前,也就吃了几口,便吃不下去了,又把盘子给移走了,看着闹心。
“顾叔,您还是少食些生食,对肠胃不好。”沈娇劝道。
顾尘不以为然:“怎么可能?倭国人天天吃都没事,我不过是偶尔吃吃罢了,我听说鲤鱼做出来的鱼脍才叫鲜美呢,只可惜H城没有好鲤鱼,以后回内陆再吃。”
沈娇皱了皱眉,说道:“顾叔,您要吃鱼脍还是用深海的鱼吧,别吃淡水鱼,淡水鱼不干净,有很多寄生虫的。”
顾尘却没有放在心上,他觉得沈娇太过小题大做了,鱼脍华夏人从古吃到今,就没听说吃鱼脍出事的,学医的人就是怕死。
沈娇也没再劝,淡水鱼里虽含有寄生虫,可因此而感染的机率却是极低的,顾尘一年也吃不了几回,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她还是别把气氛弄僵了。
西装男子已经分好了酒,沈娇杯里果真只有浅浅的一层,她轻啜了口,酒香馥郁,唇齿留香,确实是好酒,只沈娇对红酒并不是太感冒,总觉得有股子酸味。
“还成,我喝着还是周家酒好喝,那个香。”
顾尘没好气道:“这酒可是我花五千刀拍卖回来的,周家酒才多少钱一瓶?”
“五千刀是多少钱?”沈娇不解,虚心求教。
“大概五六万港币吧!”
见沈娇还是没明白,顾尘索性帮她换算好:“按照大团结来算,大概是六七万吧!”
“噗”
沈娇嘴里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呛得她连连咳嗽,忙掏出手帕捂住嘴,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惊骇地指着那只顶多装八两的空酒瓶。
“就这一瓶要六七万?”
“当然,老贵了。”
顾尘还是有点心疼的,当初也是同别人赌气,要不然他也不会花这么多钱去瓶酒回来摆着,说良心话,他其实也真没觉得这酒有多好喝。
只是每回喝的时候,想到一滴酒都得好几百块了,莫名就觉得好喝了,特有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