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碰瓷(2 / 2)

有的地方,甚至落差高达二十厘米。因此这种烂路也就是卡车、客车等还能行驶,若换成小汽车十之**底盘都会被刮坏。

凌默很快就开车来到了乡镇门口,因为是赶集的日子,街道上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但就在凌默将要开车进入市集的时候,一名青年男子蓦地拿起一块石头照着自己的额头来了一下,然后扑倒在他的车前。

“撞人了,撞人了,有人被撞死了!”

一个尖厉的声音几乎是同时响起,很快就吸引了大批人的目光。

凌默熄火停车,从车上慢慢的走下来,饶有兴致的看着倒地的青年男子和周围叫的起劲的两名男子。

“阿东,你怎么了?怎么受伤了?谁撞的你?你,是你撞了我弟弟?”人群里冲出来一个胳膊纹着纹身的男子,先是看了看地上的男子,然后神情凶恶的转向了凌默。

凌默淡淡的看着几人卖力表演,一场毫无技术的碰瓷,联想到李三说过的话,这几人应该就是那高晓飞一伙的了。

“我说不是我撞的,你会信吗?”凌默微笑道。

“哼!不是你还有谁?我弟弟的头都被撞破了,难道你还想抵赖?小子,你是想找死吗?”纹身男恶狠狠的道,踏步向凌默逼来。

“哥,你别去。他是大山村的凌默,打死过野猪的,我、我们还是算了吧。”躺在地上嚎叫的青年男子突然拉住纹身男的腿,一副害怕的样子说道。

纹身男仿佛也吓了一跳,但很快坚持道:“就算他是凌默又如何?难道撞了人就不用赔吗?”

两人的话看似寻常,但却在隐隐间,三言两句间就仿佛勾勒出了一个欺行霸市的恶霸。

“啊,他就是大山村的凌默?”

“听说他给大山村捐了一条路,还和新来的乡长有关系。”

“有钱有势就是好啊,难怪连王虎东兄弟都不敢惹。”

人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嗡嗡议论声,虽然许多人都带着羡慕的神色,但显然已经将他划分到了仗势欺人的行列。

“警察来了。”

人群呼啦啦从中分开,从后方走出几道身影。

“都让开让开,发生了什么事?”三名穿着警察制服的男子走上前来。

“警官,你要为我们做主啊,这个凌默,开车撞了我弟弟,却想耍无赖,不想赔偿。”纹身男立即冤屈的叫道。

“凌默?你就是大山村捐钱修路,救了学生还打死了野猪的凌默?”为首的青年警察惊讶道。

凌默道:“是的,警官。不过这位朋友却冤枉了我,他弟弟的确不是我撞的。”

听见凌默点头,青年警察的神色立即和蔼了许多,带着一丝为难的道:“凌默,你说的话,我是很相信的。不过这王虎东恰好撞破了脑袋,又倒在你的车前,不知道有没有人证,不然很难说的清啊。”

凌默笑道:“人证没有,但如果仔细取证的话,物证我想还是足够的。比如这位仁兄可能是第一次碰瓷,经验不足。石头造成的伤痕和车撞的痕迹完全是两码事,而且若是车撞的,车上怎么又没有痕迹?还有他躺的地方和我车的距离也不对,若是压到,那就应该在我车下,若是撞的,又躺近了。另外,这是土路,所以车痕也是最好的证明,我车和他之间根本没有车印。所以警官,这家伙分明就是碰瓷,想勒索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