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叛国的附马(2 / 2)

一世富贵 安化军 1345 字 2个月前

赵祯升殿,赐座,对众人道:“北境附马刘三嘏,突然叛入本朝。按以前旧例,我们与契丹不纳对方逃亡,该把他送回去。只是枢密太尉言,此次与以前不同。一是刘三嘏身贵位尊,自该郑重其事。再一个,本朝正与契丹因为边境军马多少,他设西京,本朝营北京而起争执。刘三嘏此来,不依旧例送回,也未尝不可。”

见三位宰相齐刷刷地看着自己,吕夷简道:“我以为,先收留刘三嘏,慢慢与契丹打官司。跟营北京的事情捆在一起,非要契丹每年向我们卖马不可!”

让契丹卖马,增强宋朝的军事实力是一,还可以借些削弱契丹的实力。而且从西北运马到河北,花费极大,从契丹直接买,确实省钱。契丹不答应,吕夷简一直耿耿于怀。

庞籍道:“誓书是国誓,已经约定相互不纳逃亡,岂可轻违!人无信不立,更何况是一国!是故,不必问刘三嘏逃亡的情由,命雄州直接送回即可!”

这也有道理。庞籍这个人方正严明,说过的话就要作数,在他看来是当然之理。正是因为他与吕夷简的意见不一,才不得不请赵祯出面裁决。

吕夷简和庞籍在枢密院一正一副,不是绝对的上下级关系,必须意见一致,才能处分军国大事。枢密院发出的宣命,两个人都签字用印,才有效。政事堂一样,正式敕令必须宰相全部签字,重要的还要执政也签,才能生效。

赵祯觉得吕夷简和庞籍说的都有道理,一时难以决定,把三位宰相叫了过来。

见赵祯先看向自己,章得象捧笏:“臣以为,庞太尉所言为是。人无信不立,国岂可失信?真宗皇帝设国信所理北事,其中信字岂无深意?”

赵祯点点头,又看向晏殊。晏殊捧笏:“臣以为,国誓不可违,送还刘三嘏于北朝甚有道理。只是其弃国来投,必有不得已之处,若是送还,可能招致杀身之祸。是故,不可遽将其送还,而应与北朝从容理论,以寻两全其美之道。”

庞籍听了,就想反驳,强行忍住了。不就是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才在放假的日子把大家召进宫来吗。晏殊这话说的,什么道理都占住了,就是不说应该怎么办。

大家一起看向徐平,他是首相,这个时候,意见就非常关键了。

徐平捧笏:“国不可失信,此为当然之理。只是,信义二字,说得清楚明白,有义才有信。众人觉得此事难以处置,根本上说起来,还是不管怎么做,要么失信,要么无义。”

徐平前世,为什么大多数国家,都拒绝遣返政治犯,有的国家还拒绝遣返死刑犯,及其他的一些特定罪犯。说到底,是遣返违了他们国家的道义,而不能简单地看作假惺惺的双重标准。这种遣返的限制,必然会被某些人利用,但却是必不可缺的。一个不讲道义的政权,不管是内,还是对外,都难以取信于人。

遣返一定要有条件,只是看怎么确定这些条件,双方达成什么样的共识。

(大家冬至快乐。今天过节,请个假,只有一更,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