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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无聊了,不想干了?”沙正阳拿起一个兔腿,啃了一口,漫不经心的道:“那你想干什么?你又能干什么?真打算以写小说为生了?”
“不是,小说创造也需要一张一弛,成天窝在这里,是创造不出好东西来的。”冯子材灌了一大口啤酒,“我听说正刚辞职之后在燕京搞影视这一行?”
“嗯,雷霆不是说想办法把你那几本小说拿到香港出版,还可以推荐给那边的电影公司看能不能改变成电影拍么?”沙正阳还以为冯子材还在对这个寄予厚望呢。
“别提了,我自己知道,没戏咱们大陆胃口和港台那边不一样,我这小说也就能卖给外地打工闲来没事儿或者那些高中大学里的颓废青年混时间。”冯子材很有自知之明。
“那你究竟想干啥?”沙正阳好奇的抬起目光,“要不你去跟着雷霆混?雷霆在宛州那边的厂子规模不断扩大,办公室里也需要一些帮忙的。”
“我不是那块料,对搞企业也没兴趣。”冯子材无比苦恼,“不过我倒是对正刚现在的工作很有兴趣。”
沙正阳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才子,正刚干得的是市场调查工作,当然现在主要是针对影视板块的市场调查,不是干影视公司,你要想找佳人,恐怕不对路。”
“我知道,正刚回来和我说了,但你想想,他平时接触的是什么人,都是中央电视台和影视公司的管理层啊,我听说他既认识了朔爷、英达、张艺谋这些人,还和老崔、田震这些人打交道,我特么耳朵都被他吹得给立了起来,恨不能立即辞职跑燕京了,可正刚说我要去可以,得你同意,你再不回来,我特么就要直接去宛州找你了。”
说起这事儿,冯子材双目放光,双拳紧握,一副要轻伤不下火线的架势,谁也别想拽住他。
瞥了一眼对方,沙正阳知道这家伙骨子里还是一个闷骚的文艺青年,哪怕写了几本烂俗的小说,但骨子里没变。
王朔的小说也曾经让他如痴如醉,老崔和田震的歌,,老谋子的《红高粱》和《大红灯笼高高挂》,陈凯歌的《霸王别姬》,都让他神魂颠倒。
也许这家伙天生就不该是在这里蜗居一隅,就该走上这条路?
见沙正阳看着自己出神,冯子材没好气的道:“我和你说正经事儿呢,别绿眉绿眼的看着我,看不起我是不是?我好歹比正刚那五大三粗没半点文艺细胞的家伙强几分吧?”
“那倒不是。”沙正阳有些犹豫,“我只是觉得你去燕京干啥?正刚他们的市场调查公司是干正经事儿的,不像你想象的那样成天就和一帮文艺人呼朋唤友喝酒聊天,你起码得有个正经目标吧?”
这话把冯子材给问住了,好半天没能回答过来。
沙正阳也不理他,自顾自的大嚼,啤酒他不喜欢喝,有那么一杯意思意思就行了。
“正阳,你觉得我去能干啥?”好半天冯子材才问道。
“就你现在的德行,怕是啥也干不了,不过你若是觉得这辈子窝在银台没意思,要去燕京闯荡一番,或许晃荡两三年之后,你要么迫于生计,找到一个你自己不喜欢但能混饭吃的事儿干,要么你找到一个你感兴趣很喜欢但是却混得很惨只能维持生计的活儿干。”
沙正阳为冯子材描述的生活还真勾起了冯子材的兴趣,。
“正阳,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有兴趣了,你还别说,我也觉得自己这辈子呆在银台这么混没意义,你不是常用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来教育我们么?我觉得这恰好符合我现在的心态,我不能碌碌无为,也不能虚度年华,总得要追求一些自己想要干的事情,哪怕那个目标对我很遥远,就这么定了,我先去燕京,和正刚一起混,等到两三年后我再来确定我该做什么。”
“你喜欢就好。”
沙正阳也无所谓。
像抱着冯子材这种想法的北漂文青日后会越来越多,甚至会成为一种潮流。
你混文学圈子也好,混影视圈子也好,混音乐圈子也好,都那么一回事儿,金字塔,你就先在塔基下边喘息,琢磨怎么上到塔尖去看风景吧。
这个世界哪里都是一样,从来没有一走上来就能看风景的事儿。